甲方:
乙方:扬州全能搬家公司
依据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方和乙方:扬州全能搬家公司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搬家的物品内容为下表:
1
2
二.、在搬运过程中,甲方引导乙方如何摆放搬迁的物品。
三.起始地: 楼层:
目的地: 楼层:
四.搬家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付款(结算)方式:
搬家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把搬家款给乙方,否则按搬家总金额的百分之三扣取违约金。
六.甲方责任:
1.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私自夹带危险物品,继而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下列情况造成物品损失、短少、污染、损坏,扬州搬家公司不承担责任:
(1)地震,台风,大雨;(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人的过错。
2.乙方承担不按约定时间及时要求调派车辆而导致委托方遭受损失的责任。
3.双方代表搬家前互相确认物品,但在搬迁过程中,物品若出现损坏,遗失的由乙方负责。
八.在约定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根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及时友好解决。
十、如有未尽事宜,再经双方协商补充:
1.
2.
3.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扬州全能搬家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